2022年湘潭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放假时间出炉
各县市区教育局、园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市直学校、幼儿园,归口管理的大中专院校,局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
2022年暑假即将来临,为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健康而有意义的假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放假及开学时间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中职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于2022年7月2日前结束期末考试工作,学生离校;普通高中学校于2022年7月9日前结束期末考试工作,学生离校。2022年下学期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于8月28日到校,学生于8月31日开学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时间安排,不得擅自提前或推后,严禁挤占学生休息时间。如疫情防控部门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新的要求,则按新要求执行。各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2.统筹安排期末工作
1.全面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各学校要切实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准确把握教学进度,合理安排复习时间,认真做好毕业年级复习备考和其他年级期末组考工作。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4号)规定,规范组织期末考试,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课标、超进度,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考试结果要以等级呈现,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价档案。2.建立家校联系制度。放假前,各地各校要做好教育教学总结考核等各项学期结束工作,要通过家长会、QQ、微信、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及时将暑假工作有关安排告知学生家长(监护人),争取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各项工作。各学校要和家长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对学生在家情况进行定期联系和反馈。暑假期间,教师要抽出一定的时间进行家访,了解学生暑假学习、生活情况,及时提醒、指导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注意安全。
3.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2〕108号)要求,动态精准、分类掌握暑期离校、留校师生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暑假期间校门管理和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强化重点场所、物品、关键环节监测和消毒消杀,严防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各地各校要进一步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牢固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坚持疫情防控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各项措施,不折不扣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健康知识科普,切实引导师生员工和家长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养成勤洗手、“一米线”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做好个人防护。师生员工要自觉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症状及时就诊排查与报告,出市旅居需按要求进行报备。各地各校要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前谋划、科学制定2022年秋季开学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严格落实。师生员工返校报到时须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并进行体温检测,有异常的暂缓返校,严防疫情输入校园。
3.严格规范假期办学行为
1.严禁参与有偿补课。各县市区(园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国、省、市相关规定,在暑假期间,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假期务必要做到“三个一律、三个严禁”,即: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一律不得举办学科培训班、特长班、奥赛班、提高班等,一律不得将校园、校舍出让给其它教育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严禁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补课,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校外培训,严禁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各县市区(园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暑假集中力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对群众反映、检查发现的有偿补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凡发现在职教师涉嫌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线索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对涉事教师先暂停工作、再调查处理。调查核实之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15号)、《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师〔2018〕18号)等文件精神,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或处理,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并将影响恶劣者移送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2.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招生入学工作的文件要求以及国、省、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政策要求,坚决遏制违规招生入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政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在招生范围进行“公民同招”,不得无计划招生和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招生期间,严禁虚假宣传、互相诋毁,或以其他违规方式争抢生源。严格控制普职分流比例,中等职业学校要坚决维护招生秩序,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买卖、争抢生源。
3.合理布置暑假作业。各地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双减”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教辅资料征订相关规定,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的有关规定,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小学1-2年级不布置书面暑假作业,其他年级要创新作业形式,适当减少书面作业,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增强体质、适合学生自主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家庭作业,培养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不得布置超越课程标准的作业,不得布置由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
4.强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各县市区(园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双减”政策,会同市场监管局、文体广旅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银保监会湘潭监管分局等部门,在暑假期间组建联合督查组,对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8号)、《湘潭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潭教通〔2021〕80号)等文件要求,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片区化、常态化督查,始终保持假期内对校外培训机构高压治理态势,巩固治理成果,严防培训乱象反弹,确保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市教育局将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并对工作滞后、整治不力的地方予以通报。
4.精心组织主题教育活动
1.科学指导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各地各校要加强对学生校外实践活动的指导,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建文明城”暑期主题系列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劳动教育实践活动。配合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有利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公益性科普讲座、科技制作、读书征文活动。要倡导学生绿色、低碳出行,开展垃圾分类普及宣传活动,切实提升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要指导学生深入社区、工厂、农村,广泛开展劳动教育、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和志愿者服务活动,指导学生撰写暑期社会调查报告。要积极开展“强国复兴有我”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树立向上向善、奋发奋进的良好品格。2.抓好师德教育和教师培训。各县市区(园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保证教师应有假期休息时间的基础上,合理规划教师暑期活动。一是要在下学期开学前集中时间通过报告会、座谈会、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组织广大教师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教育新政策新举措,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更新教育理念,规范办学行为,为新学期工作的开展筑牢思想基础,确保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落细。二是各地各学校要根据实际科学制定暑期教师培训计划,充分利用暑期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为新学期教学工作做好准备。普通高中学校要突出新高考改革、新课程标准的新教材学习和“分层教学”“走班制”教学模式的研讨和培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突出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的学习、培训;中等职业学校要组织教师利用暑假到企业实习、实训。三是要深入开展书香校园创建活动,鼓励教师多读健康有益书籍,不断提升个人素质。
5.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各县市区(园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要加强与当地宣传、工信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协作,在暑期持续滚动播送安全提示,及时编发手机短信和微信,做到防范知识反复讲,安全警示常常提。学校在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一次遵守法纪、安全自护、交通安全和防溺水方面的专题教育,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致家长一封信等活动,一个不漏地提醒每位家长务必承担起暑期对孩子的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做好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性侵、防触电、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尤其要重点做好学生暑期防溺水、共享单车出行和中学生禁骑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切实看护好孩子,保护孩子健康成长。要加强食品安全,不购买、食用“三无”产品和劣质食品,不自行采摘、购买、食用野生蘑菇,要合理膳食,加强营养,提高身体免疫力,防范食源性(特别是高温期间)疾病。各县市区(园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提请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水域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在危险涉水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及时发布安全预警。要会同交警、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在假期内对校车进行一次车况检查,督促本区域内各校车服务提供者做好校车的检审和维修保养工作。
暑假期间,学校要建立有校领导参加的假期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加强假期值班护校工作,加强校园安全巡查、保卫和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确保学校校舍、财产安全。在新学期开学前要对校园安全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教学楼、师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室)等人员聚集场所和配电室、实验室等重点安全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逐一整改。特别要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学校在建工地进行安全排查,严防因暴雨和山洪暴发造成山体滑坡和工程垮塌。
要充分利用暑期学生离校的时间,对校园内有关设施进行修缮和维护。对于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学校要迅速书面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党委、政府,争取重视、支持并予以及时解决。
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做到人员落实到位、责任明确,确保24小时不脱岗,如遇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要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各地各校必须重点做好重大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杜绝出现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发生。对于隐瞒不报、漏报、缓报的,将视情节轻重和事故后果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6.精心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1.切实做好控辍保学。认真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各项要求,充分利用暑假,对建档立卡户子女、留守学生、随亲就读学生、家庭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学困生等特殊群体进行家访,开展控辍保学行动。针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统筹各类扶贫、惠民政策,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要高度重视残疾儿童的入学问题,加强特殊教育的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对于疑似辍学的学生,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一位村干部、一位教师、一位家长(监护人)进行“三帮一”劝返复学,并下发复学通知书限期入学。2.做好开学各项准备。要提早谋划开学准备工作,科学制定新学期工作计划,安排好课程和人事,确保新学期开学工作稳定有序。开学前,各地各校要完善学校基础设施、认真做好食堂提质改造、校舍、课桌椅、功能室仪器设备、电线、水管等维护维修工作,要提前做好新学期教材、教辅、作业本等教学用品的准备工作。
3.精心准备“开学第一课”。各学校要精心组织开学典礼,对学生进行校史校训、校风校训、防疫安全规范等教育,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等,让学生以良好的状态尽快融入到新学期的学习和生活中。
4.严格依法依规收费。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认真做好收费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醒目位置设置固定公示牌、栏,切实做好收费票据领购工作,增强教育收费工作的透明度。严格遵守“一科一辅、正版正渠、自愿征订、无偿代购”的原则,做好教材和教辅的征订工作。
7.切实加大督查监管力度
各县市区(园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研究部署暑假工作,并明确本部门和各学校的工作任务和责任人,狠抓工作落实。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加强检查监督,做到放假前提醒、假期中督查、假期后总结,要结合本通知要求对辖区内学校进行明察暗访,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有关人员要从严处理。各县市区(园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所辖区内学校,并按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各县市区(园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属学校上学期工作总结及下学期工作思路、暑假值班安排表,纸质盖章稿和电子档于2022年7月10日前上报我局520办公室。联系人:楚坤,联系电话:58560693,邮箱:2764167719@qq.com。各地各校落实本通知的相关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